南京光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(南京卫岗)

发表时间:2025-03-20 14:24



根据 2025 年 3 月 14 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《关于公布 2025 年强制性清洁

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告》文件要求,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被列入江苏省 2025

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。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已正式启动清洁生产工

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等法规要

求,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相关信息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

况进行监督。

企业名称: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

法人代表:白元龙

企业所在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蓝天路 366 号

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:无

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:无

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:厂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

(1 吨)、废活性炭(0.11 吨)、初次清洗废水(2 吨)、实验废液(1.5 吨)、

废试剂瓶(0.5 吨)、废包装桶(1.7 吨)、废润滑油(3 吨)委托江苏境具净

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处置。

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:

1、公司各项目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竣工三同时验收;

2、编制并发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,并在当地环保局备案;

3、依法办理了排污许可证;

4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;

5、按照规定规范排污口设置;

6、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,明确环保专职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;

7、已按照应急预案要求,设置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套相应的救援物资;

8、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,如采取防渗漏、防腐蚀、

防淋溶、防流失措施,设置切断阀、雨排管路闸阀、监视、控制装置等;

9、定期对厂内员工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,演练内容主要包括突发

事件的应急处置、通信及报警信号的联络、急救及医疗、人员疏散及撤离等;

10、严格执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要求。


分享到: